8月21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座谈会,介绍全省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就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红星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牵头起草专门的四川省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在详实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争取年内完成法规起草工作,明年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问题:垃圾分类变成了“垃圾桶分类”
广受关注的垃圾分类在四川做得怎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张正红介绍,自2015年起,成都、德阳、广元等3个国家重点城市和攀枝花、绵阳、遂宁、泸州等4个省级示范城市,启动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99.2%,90.7%,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53.7%,已建成9个生活垃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其中4个为国家级。
社区垃圾分类回收集站 图源 东方IC
但当前垃圾分类工作还存在困难和问题,例如,包括成都、德阳等试点城市在内的大部分城市都是政府“有倡议无标准”,群众“ 有认识无行动”,垃圾分类变成了“垃圾桶分类”。
此外,在源头减量、资源回收利用以及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上都存在不足。一个数字显示强制垃圾分类的迫切性——2018年全省县以上城市生活哦垃圾清运量达1407万吨,张正红解释说,这个巨大的垃圾量,“每三个月可以填满一个兴隆湖。”
立法:争取年内完成起草,明年提交人大审议
当前,四川省尚没有一部省级层面专门的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现有与垃圾处理相关的条例还不够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四川省人大相关负责人指出,有必要在修订完善现有相关条例的基础上,制定专门的垃圾分类条例,将垃圾分类工作用法律手段推动和规范,这不仅有利于各方行为主体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更有助于形成科学、专业、统一的垃圾分类处置长效机制,为我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红星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省人大将按照立法计划按期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修正工作,增补生活垃圾分类的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牵头起草一部专门的四川省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在详实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争取年内完成法规的起草工作,明年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省级层面立法后,有助于指导市州解决地方立法工作中存在的过于原则性、法律责任不够明确等问题。”四川省人大相关负责人表示。
正在二审的《成都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争取年底通过,明年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到明年底,全市垃圾将不再填埋。”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巫敏表示。
会议要求,除成都以外,德阳、广元2个国家重点城市也要率先出台垃圾分类专门地方性法规。攀枝花、泸州、绵阳、遂宁4个省级示范城市要加快推进立法工作,条例(草案)力争明年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立法要立足于解决地方实际问题,绝不能照搬照抄,“千规一面”。
红星新闻记者 钟茜妮